- 唐代的市舶使與市舶管理
- ㆍ 저자명
- 黎虎
- ㆍ 간행물명
- 동국사학KCI
- ㆍ 권/호정보
- 2002년|37권 (통권37호)|pp.561-589 (29 pages)
- ㆍ 발행정보
- 동국역사문화연구소|한국
- ㆍ 파일정보
- 정기간행물|CHN| 이미지(1.94MB)
- ㆍ 주제분야
- 교육학
學術界對於庸代舶船使與市船管理中的諸多間題爭論願甚。本文認爲唐代市船使始置於開元二年,派貴地經歷了由安南而廣州的邊選,人選經歷了由朝官而富官而藍軍的變化,其任職亦由前期之不固定向後期之相對固定演變。雖然朝廷常向廣州等地派貴市船使,但當地長官?始終掌管市船大權。當朝廷派有市船使時,兩者?存,共同管理; 未派市船 使時,則完全由地方長官負責。市船使慶生初期權力相對有限,中後期權力逢步鐵長。複南地方長官雖然掌管市船大權, 但?不兼任市船使,而是以押審船使身?行使市船管理職權。 一般將“裡審船使”與“市船使”混寫一談, 實則兩者是不同序列, 不同性質的使職,市船使是朝廷特派至題南負責市船事宜的專使, 押審船使是題南地方長官的暴職, 而與內陸線邊及北方治海地方長官所暴之뼈審使性質相同。
Ⅰ. 市舶使的設置及其人選 Ⅱ. 地方長官是唐代市舶事務的主要管理者 Ⅲ. 市舶使與地方長官的關係 內容提要